潘麗瓊談《信報》專欄筆名

不美麗的誤會 8/5/2012 潘麗瓊

【頭條】每個爬格子的文人,由賣文開始便得決定,是否該改一個筆名呢?

改筆名的好處是文壇如戰場,揮筆直書難免得罪人。改筆名如披掛上陣,好歹也擋一擋煞氣,但除非你採「用完即棄」的筆名,若持續用同一個筆名,很快就會被人揭穿真身。但即食筆名的壞處是,無法建立品牌,讀者對於不明來歷的作者,沒法建立忠誠度。

像「陶傑」,眾人皆知是曹捷的筆名。陶傑行走江湖久了,就像真名那樣,人人皆認得他了。

又像另一位作家林沛理,林沛理其實是筆名,取其英文Perry音譯而成。他去年在《信報》,開闢了「忽然文化」的專欄,另創筆名「占飛」,就像孫悟空甩一條毛,變出另一個橫空出世的評論家,但由於那中英夾雜,睥睨眾生的文風太「林沛理」了,未幾已被人認出,林沛理又苦在不是真正孫悟空,不是甩一條毛,就能變出五個占飛,天天交稿。報館唯有複製更多的占飛,分擔了「忽然文化」的工作量。

讀者不知「占飛」被共產了,還誠心去信給林沛理討論文化。林沛理正職之外,既做電台又寫專欄,太忙了,婉拒不再寫「忽然文化」,但占飛猶在,讀者繼續誤會,還奇怪為何他的風格變樣?叫林沛理哭笑不得。

《信報》素來喜用集體筆名,著名專欄「投資者日記」,雖由曹Sir(曹志明)任主力,但老闆林山木夫婦會間中加兩筆或供料。

所以,「曹仁超」其實也是集體筆名,這樣有助於維持專欄的穩定性,也確保了它們是拿不走的報館財產。為「占飛」灌注靈魂的林沛理,無法奪回主權。寫得怎樣,也入他的帳,可說是不美麗的誤會,始料不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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